在一九九四年高德拉特博士提出 TOC 應用於市場行銷( marketing )的方式,稱為『不可拒絕的提案( unrefusable offer - UO )』,後續便陸續出現由市場及銷售經理人或專家應用於實務後,提出各式經過驗證的可行實踐方式,或可視為應用 TOC 的價值創造程序( TOC-based value-creation process )。總而言之,從原始的不可拒絕的提案模型,到後續開發的各種應用程序,都是為了創造足夠多的市場需求,以達成或超越某有效產出目標( the objective of throughput ),確保組織持續成長。
不可拒絕的提案指出,構成組織的創造價值程序的三項主要要素:理解顧客價值認知的能力,創造與該價值認知相輔相成之服務或產品的能力,及營造良好互動關係與傳達供應者與顧客雙方皆贏的能力。
實行不可拒絕的提案之際,有兩項基本的假設:顧客在尋找處理問題的解決方案,或是產品或是服務或是兩者皆有。還有,顧客評量解決方案的價值,不在於賣方的投入成本(如金錢、時間、開發能力等),而是在於給予買方的利益。因此,市場行銷的目的在於,建立與顧客從知道、認識、接納、想要到非常需要,一系列的互動關係,而不可拒絕的提案則是吻合顧客需求,能解決顧客問題,令顧客獲得真正價值的方案。
高德拉特博士相信,成功的市場提案基於兩個要項:
(一)指出市場的核心問題(不想要的不良現象 [undesirable effects] ,卻被迫接受)
(二)以供應者的觀點分析市場,供應者如何造成或支持對顧客而言之核心問題的繼續存在。假如供應者沒造成或強化該核心問題,那麼則無從根本解決該問題,由於解鈴還需繫鈴人的概念。
通常提供相同的產品或服務的供應者,造成同類型的不良現象,大多來自供應者現行的營運政策、規則或衡量指標。以此因果推論,如要終止不良現象,或是產生有利於顧客的效果,那麼根本的作法該是調整營運政策、規則或衡量指標。這些行之有年,廣泛被同業所認同與使用的常規,形成了一種所謂『舒適區( comfort zone )』的局面,常被認定現實就是如此,唯有接受與適應,別無他路。 然而,供應者如以設身處地的同理心( empathy )思維來觀察的話,不難理解顧客認定之不良現象的困擾。像是一種長期的慢性病,總得盡力維持,不使生活受其干擾,卻又找不到治本的出路。當有人的慢性病治好了,大都會以為是福氣加運氣使然,對相同效果能發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機率,不以為然。有些人也會照著做,但是卻沒得到同樣的成效,結論只是證實環境使然,半點不由人。恰恰沒注意到,得到成效者的作法,專注於造成慢性病的根本生活型態中的核心問題,而非抑制慢病性的症狀。
故而,想要終止顧客身受的不良現象,需要改變造成該現象的起因。起因的繼續存在是由於供應者的繼續支撐,實務上以現行的營運政策、規則或衡量指標來確保之。再以慢性病來比喻,將顧客與供應者看成一體,顧客感受到不良現象的困擾,而盡力服藥或找方法抑制難受的程度,而慢性病繼續存在。要根治得找到病源,來自供應者的作法使然,而其作法持續運轉,是受到背後營運政策、規則或衡量指標的力量所促使。如此一來,就形成了見到的不良現象,也成了更上一層樓的成長障礙。以市場來說,就是花盡力氣於維持現有市場局面,無法超越現況。
舉例來說,供應商為了能提升銷售量或消化庫存品,使用越大採購量有越高折扣價的銷售方案,顧客則盡力加大採購量,以得到每單位的最好價格。對於顧客而言,往往一時不需採購如此大量的貨品,而得先付出更多現金,及買進的貨品也不見得未來能完成派上用場,則將造成浪費。顧客被迫於在保住現金與折扣價格之間掙扎,盡力維持某種可忍受的平衡程度。顧客方呈現的不良現象,源自於供應商的銷售方案,久而久之被視為業界操作唯此一途。
供應商為何有這樣的銷售方案,除了達到賺更多錢的目標,而有能落實目標的營運政策,執行規則及指標衡量方式。而這些作法的背後,則完全基於供應商自己的需求與價值認知,與顧客的需求與價值認知基本上毫不相干。難怪顧客的掙扎,甚至於對抗的態度是不可避免的結果。如欲改變局面,最根本之道即是供應商提出不一樣的銷售方案,能使顧客脫離保住現金與折扣價格的長期衝突,而能專注於對其更有意義及價值的工作,取得更高的利益。如此一來,顧客將可擴大需求,進而向供應商購買更多的貨品,依此順水推舟,自然形成一種優質且極具建設性的成長循環。
接著來看一個銷售的衝突情境,如下圖(源自 Houle, Dale. (1998) Persuading the Customers to Buy. Transcript of a presentation at the Jonah SM Upgrade Workshop/TOC Symposium in May 1998 in London, UK. )。為了令 潛在顧客看到我們的產品或服務是最有價值的交易, 最合乎其需求,令其獲得物超所值的利益。一方面銷售必須確定 潛在顧客知道我們產品或服務的價值,為此需求,銷售必須 推銷自己的產品與服務。另一方面,為了 避免潛在顧客反對我們的產品或服務,銷售必須不 推銷自己的產品與服務。
 高德拉特博士認為顧客知道自己遭受的不良現象,但不理解真正造成問題的原因,通常亦無法有效指出原因。要能化解上述衝突,銷售人員必須引導顧客去看到他的問題或需求的規模及問題的源頭,而其產品或服務就是針對此問題源頭。執行這樣的引導過程必須不引起抗拒,而是建立信任。唯有如此,供應者方可有效提供符合顧客需求的產品或服務,令雙方都獲利。
總之,有效的銷售過程應該克服所有顧客不接納的層次,高德拉特提出六個不接納的層次,稱之為『六層阻抗( 6 layers of resistance )』。跨越這六層阻抗即形成一個逐步接納的過程,而其間的條件屬於必要性質,就是說在成功的跨越第一層後,方能有把握能成功跨越第二層,以此類推。換句話說,如第一層未能確實接受就進行第二層,則往往基礎不堅固,除還是無法達到接納目的外,也易於產生其他額外的紛爭。銷售過程必須一一將阻抗的情況轉變呈接納的情況,以下列舉說明。
- 第一層的阻抗 :不知道 / 不認同 / 不承認某問題的存在。顧客不認為銷售人員所說的產品或服務的用途及好處跟他有關,因為他沒有所說的問題需要解決或是需求,因此產品或服務對顧客而言無關緊要。
- 第一層的接納 :知道 / 認同 / 承認某問題確實存在。顧客認為銷售人員所說的問題或是需求的確是他長期困擾的現況,而他也需要找到解決該問題,或滿足該需求的產品或服務。
- 第二層的阻抗 :不知道 / 不理解 / 不認同某解決方針或解決策略有效用,無法達改善的目標。顧客不認為銷售人員對處理第一層所說的問題或需求,提出的解決方針或策略,能實現改善的目標。
- 第二層的接納 :知道 / 理解 / 認同某解決方針或解決策略,確實能發揮效用,達到改善的目標。顧客認為銷售人員對處理第一層所說得問題或需求,提出的解決方針或策略,確實能化解長期困擾,落實改善的目標。
- 第三層的阻抗 :不知道 / 不理解 / 不認同某解決方案 / 產品 / 服務有效用,無法實現第二層所說得方針或策略,無法真正落實改善目標。顧客不認為銷售人員所提出的產品或服務,與第二層所定的方針或策略緊密相關或為最佳的方案。
- 第三層的接納 :知道 / 理解 / 認同某解決方案 / 產品 / 服務,確實能滿足方針或策略的要求,能實現改善目標。顧客認為銷售人員所提出的產品或服務,就是落實第二層所定的方針或策略的方案 / 方式,甚至於是最好的可得產品或服務方案。
- 第四層的阻抗 :質疑 / 不相信 / 不認同某解決方案 / 產品 / 服務是完備的,後續會造成副作用或負面效應,無法真正落實改善目標。顧客認為銷售人員所提出的產品或服務是有些好處,但是不認為是完備的,甚至能預期到可能的負面效應。
- 第四層的接納 :不質疑 / 相信 / 認同某解決方案 / 產品 / 服務是完備的,不會衍生其他負面效應。顧客認為銷售人員所提出的產品或服務是完備的,其中包含原本的產品或服務,還加入合乎顧客特殊問題 / 情境 / 需求的配套解決方案。
- 第五層的阻抗 :導入 / 實踐 / 落實某解決方案 / 產品 / 服務障礙重重,實質的資源不足、能力不足、授權不足、團隊不齊等等,無法採取務實的作法,無法真正達到改善目標。顧客認同方案的好處,確有無法提供實現或導入過程中,所需的資源 / 能力 / 人力 / 職權等等,好方案卻無法執行。
- 第五層的接納 :導入 / 實踐 / 落實某解決方案 / 產品 / 服務的障礙,皆有克服的作法,齊全的資源、需要的技術及能力、適時適用的授權機制、齊心的專案團隊等等,足以採取務實的行動,真正達到改善目標,持續成長更上一層樓。顧客與銷售人員一起努力克服種種障礙,找到所需的資源 / 能力 / 人力 / 職權等等,營建齊心協力的專案團隊,必能將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達成改善目標。
- 第六層的阻抗 :不可言語 / 不清晰 / 不承認的擔憂 / 害怕 / 恐懼之心,無法切實採取該有的行動,使的第五層的方案受到擱置,終究無法實現改善目標。顧客與銷售人員所組成的專案團隊,成員中或許有無說出或無明白的擔憂心理或實際難題,因而不見該有的進度,即是這個本該是齊心協力的團隊,並非如此。
- 第六層的接納 :澄清 / 接受 / 認同團隊或個人的擔憂 / 害怕 / 恐懼之心,切實採取面對與補強的作法,加強齊心協力的專案團隊的心理、意志及決心。實際作法如,初期導入時給予詳細的執行步驟,經常關心與鼓勵,定期追蹤進度和檢驗結果,以給予適時的支持或加強訓練等。

|